2008年11月13日星期四

抄袭案件


昨晚在红楼阁竟然看到一篇很熟眼的文章,人生百态,细看之下才发现原来是自己昨天刚写的借钱の人格。看到这样的情况不晓得该开心还是气愤,开心有人会欣赏自己写的东西,气愤为什么引用也不说一声。

之前看到鲁比的Hey you, Copy Cat !,感觉被抄袭好像也蛮严重的事,但是觉得应该开看一点。对于自己这一次的抄袭事件,就有一种不同的感觉了~ 看到自己的文章出现在别人的部落里,心里真的很不爽,而且还是在昨晚快要回家时分才看到(大概整十点半晚上),心情特别不好。

小泽不介意你们引用他的文章,但是至少要预先告诉一声,至于也没有完完整整的把整篇放在自己文章中,不大好吧~ 希望这样的事不要再发生。

部落是个分享,共享的地方,但是绝对不是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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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条评论:

  1. 好像有写“转载至。。。”

    这样的写法,你会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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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好像真的有写着‘转载之’的字眼耶…难道是之后加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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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晓得,一开始就有那一句话的,在我而言,如果是转载的话,多多少少会有些自己的感想,而不是完完全全别人的文章而已,不是的吗?
    难道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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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此评论已被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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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觉得你不需要那么生气咯。。
    也没有那个必要。。
    他有写出是转载了。。
    也不算抄袭。。
    除非他连转载,名字,什么也没有。。
    那就是抄袭。。
    也许他也想和其他部落友人分享。。

    当你看到一张美丽的图片。
    一段感人的文章。
    一篇有道理的文章。
    你也是不是想要和其他人分享呢?
    那当时的你,有没有想到那个画出美丽的图片的人,写出一段感人的文章的人和写出一篇有道理的文章的人的感受呢?

    你也想和大家分享。
    他也想和大家分享。

    就那么简单,一起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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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也许可能是小泽自己过敏吧~
    不写也写了,唯有说一声抱歉咯~

    真的还是觉得如果引用一小段,还可以,完完整整的引用的话,还是说一声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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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She did write down the original link from your blog, this is free advertisement. I would be very happy if some one do the same thing on the articles on my blog.

    I don't think you need to angry, instead you should be ha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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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几好,我要有人抄袭我的文章都没有人愿意 ==


    呵呵,不过他放你的link了,就ok吧?(*^__^*)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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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Ping4life:
    I know, I said sorry already.

    小彭:
    哈哈哈~
    你的那么高深,抄也许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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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哈哈,我本来也想说我有看到“转载自”,在想他是不是你说了他之后才加的。无论如何,有人喜欢你的文字你不是应该感到高兴才对吗?

    还有一件事就是,部落格的文章好像不能申请“版权所有”哦?


    那如果别人只抄3%或只抄50%呢?你会有什么感想?更气?因为他简直把你的文字当成了自己的?

    我之前引用了狂暴的几句文字,是因为我觉得他写到了我想要的感觉,但我有通知他一声,而且他也很大方的让我任用。我接下来打算引用另一篇的文字大概50%,原因也是因为他写到了我的感触,但我也知会人家一声了,只是还没去看他的答复。

    这些都是无意间的邂逅。引人入胜的文字,会让我很想把它们保留。但我应该不会100%引用,除非他完全写出了我的心声,一字不漏。

    我还没试过在别处看到自己的文字被引用,或许不能理解你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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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J·蔚蓝:
    你好,其实我表达错了,不应该以抄袭事件来作标题,应该以引用事件才对~

    但是没关系啦。。。 当事人都已经很大火了,要灭火根本不简单~

    只是希望自己下次要小心一点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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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我觉得应该要通知主人先啦!
    不过如果他有放转载自还不属于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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