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則新聞,感到悲哀。年紀才十個月大的孩子竟然離開了。
他的父母對記者說是醫生/院方看錢份上,知曉他們無法繼續負擔醫藥費就把在治療中的嬰兒送到中央醫院,搶救多兩天就離開了。在這件事情上看起來像是醫生/醫院的責任,爲什麽不能繼續治療呢?如果沒有中央醫院的話,難道就讓小孩子自生自滅嗎?
可是反過來看,爲什麽一開始就知道自己無法負擔醫藥費的父母不把寶寶送到中央醫院呢?這個就是很多人都常常在犯的錯。
明明有政府的中央醫院,明明知道是負擔的起的,卻因爲某些心態把自己/親人送去私人醫院,而自己也明明知道私人醫院是生意人,不是慈善集團,不會有網開一面的一秒鈡,他們不跟你講錢難道講心?
在這件事裏頭,搶救是後期,最重要是爲什麽保姆這麽疏忽,燙傷40%,就是説是极多的燒水燙下去寶寶那兒。小澤覺得這個才值得去探討。
人/寶寶既然走了,離開了,希望他能安息。
背景新聞:http://www.chinapress.com.my/node/252861
| All posts by 小澤 a.k.a. DSvT | Email this author | | Main site@Life beside the edge| PhotoStory site@ALPHOTOS | Follow me at Twitter > http://www.twitter.com/alanklli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欢迎你们留下你们的金玉良言~
Welcome to drop your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