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6日星期四

公车上的纪念品

看到小彭写了一篇男女公车论,感觉公车概念在现代人已经成为一个很普通的名词。也许从以前至今都有这个概念但是以前是做了不说,不留下证据,现代的人偷吃了还喜欢留些纪念。问题是为什么要留纪念呢?难道要好像古时候的采花贼那样留下一个疤痕/烙印让全世界的人都晓得是它干的好事~

其实在Edison的事件爆发后,难道还唤醒不了迷糊的大众吗?记得在美国出名戏剧(Friends)里曾经有一次他们把自己的亲密卡带还错了给卡带租借店,搞了满城风雨~ 那其实都已经明明白白告诉我们有些事情能做不能说,不能留~

一男多女,小泽见过很多,一女多男也见不少,曾经有位女性朋友在与其中一位男生亲热时叫错另外一个男生的名字。为什么小泽会懂?因为她自己告诉小泽的,她/她的朋友根本就不把房内发生的事当成秘密,时常是我们喝茶时的话题。

已经不少人对于这种事给了不少的意见,也看了无数的贴,希望所有饮食男女,吃了,偷了,散了就好,纪念品就免啦,要不最多是重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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